環境用藥未獲相關許可逕自廣告及販售 最高可罰30萬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疫情時代下,網購日漸普遍,有不少網拍平台的個人電商未持有「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」卻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產品,已違反「環境用藥管理法」第32條規定,依同法第48條,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。環保局提醒,選購環境用藥時,應掌握4要原則,即「要對症、要合法、要時效、要識標」,以維護自身健康並減少環境污染風險。

環保局表示,網拍平台上,常見個人電商及代購推薦並販售效果良好的環境用藥產品,包含防蚊液、防蚊掛片、消毒殺菌或殺蟲殺蟎劑等,卻不知未持有「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」而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,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。而大多民眾在收到處分通知書後,才驚覺自己已不小心觸法,不但產品需要下架,依同法第48條規定,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。


▲環保局人員向業者宣導販賣環境用藥商品應注意事項。(圖/新北市環保局提供)

環保局說明,「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」包含了環境用藥許可證、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等。未持有相關許可證者,切勿上網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產品。


▲未持有「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」而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,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。(圖/新北市環保局提供)

為維護市民用藥安全與健康,防止偽藥及劣藥流入市面,環保局除在各大網路平台稽查外,每年也在實體店家,像是傳統市場、夜市、花市攤商及零售店家等處抽查1,500件環境用藥產品。經統計,去(110)年共查獲103件的環境用藥違規案,累計裁罰新臺幣576萬元,其中超過六成案件皆屬網路違規廣告販售環境用藥。

環保局提醒,民眾可至環保署「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」,確認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,而詳細環境用藥的使用方式及購買資訊,亦可至環保局官網(https://reurl.cc/ErppqK)查詢。同時把握環境用藥的安全「4要」原則,包括1、要對症,確認防治的對象。2、要合法,認明環保署登記核准許可證字號(環署衛輸字、環署衛製字或環衛藥防蟲字)。3、要時效,確認產品有效期限。4、要識標,使用前先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標示說明。

環保局也特別與科學Youtuber「阿駿日常」合作,宣導網路買賣環境用藥的注意事項,呼籲民眾勿隨意在網路平台刊登或販賣環境用藥,以免觸法,影音詳見「新北i環保」Facebook粉絲專頁或「阿駿日常」Youtube平臺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